您好,欢迎您访问郑州名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! 网站地图XML | 联系我们

当前位置:首页>商标转让>商标异议

商标异议处理程序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9-06-24 15:07:15

1、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,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,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。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,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。

2、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,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,作出异议裁定。


郑州商标代理手机端二维码

Contact us 联系我们

地址:郑州市郑汴路英协路英协广场B座1509室

手机:13629846680    13783567321

邮箱:1147119445@qq.com

网址:www.hnmbtm.com

Online Message 在线留言

版权所有:郑州名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| 营业执照公示 | 技术支持:三猫网络 备案号:豫ICP备13013383号-2